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被控一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天(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由高院原訟法庭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組成的合議庭裁決。
開庭前,司法機構職員向正庭內公眾讀出法官指示,表明無論法官是否在場,任何人在庭內均須保持安靜,不得發表意見,包括個人感受及祝福語句,任何人違反以上規則將被帶離法庭,保安人員會紀錄其資料,該些人士亦不准再進入正庭旁聽此案。
上午9時57分,黎智英身穿卡其色西裝外套,深卡其色長褲,綠色毛衣,內白色襯衫,黑框眼鏡,時而翹手、時而捂嘴、時而向家屬席打招呼,精神狀態良好。
法官杜麗冰以英文閱讀宣判,附有廣東話翻譯。裁決理由共有855頁,現場不會讀出所有部分,會由849段開始讀出。她指出,黎長年對中國怨恨,經常以協助香港人作為藉口;黎智英的供詞前後矛盾,證據清楚顯示他與《蘋果日報》高層及公司串謀。法庭亦信納案中證據,指出黎與從犯證人李宇軒、陳梓華請求外國制裁。
杜麗冰指出,根據黎智英從助手Mark Simon收到的訊息,可見Mark Simon在背後致力為黎智英做事,安排黎智英在華盛頓與美國政府官員見面。例如2019年6月28日,Mark透過訊息通知黎,「我們在白宮訂立兩次見面,Bolton已確認,你會見到 Bolton助手發出的電郵」。最終在同年7月,黎智英在華盛頓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時任國務卿蓬佩奧見面﹐就特區政府推動《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一事提出對香港制裁、封鎖及敵對行動。
《蘋果》高層張劍虹和陳沛敏在証供中提到,2020年5月,香港國安法即將實施,黎智英發起「一人一信行動」。張劍虹指出,黎智英曾經提及希望美國為此向中國實施制裁。
黎智英於2020年6月向法庭申請保釋期間離開香港時,曾隱瞞法庭,未有告知當時其美國之行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與美國官員會面。黎智英向法庭提出申請前,又曾於《紐約時報》撰文,提到現時是時候由美國針對中國實施制裁及懲罰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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